本文导读:
诗的语言之美,又最能表达心中道也不清、理不清的思绪。读诗是一个享受,沉浸于其中,思绪深远,是极高的精神陶醉。今天读中国一代才女著名的林徽因的诗作《情愿》,产生共鸣,睡不着,于是写成本博文。
诗的语言之美,又最能表达心中道不清、理不清的思绪。读诗是一个享受,沉浸于其中,思绪深远,是极高的精神陶醉。今天读中国一代才女著名的林徽因的诗作《情愿》,产生共鸣,睡不着,于是写成本博文。
读诗,有时为了更好的理解其意思,所以最好了解一下作者当时写诗的背景。林徽因写这首诗时是在与曾经苦苦追求自己的徐志摩在北京香山见面期间所作。诗没有华丽的词语,更多的还是使用了“没有些牵连”、“再莫有温柔”、“忘掉了我”等拒绝之词,难道暗示着什么?查找资料更多的显示的还是林徽因对徐志摩虽最先结识的,但没有情归徐,再次见面也仍用这些词拒人之词吗?
我喜欢这首诗,因为她的细腻的写法之处,读了更带一种不得不的感伤,读了后也许你不能不也要为她设想一下,说到这份上了,是否还会有可能吗,自己宁愿放弃了吧?也许我理解得狭隘了些。
该诗发表于1931年的9月,同年11月徐志摩的坐上了生死飞机,赶的正是林徽因的一场演讲会。
附上原诗:
情愿
我情愿化成一片落叶,
让风吹雨打到处飘零;
或流云一朵,在澄蓝天,
和大地再没有些牵连。
但抱紧那伤心的标志,
去触遇没着落的怅惘;
在黄昏,夜半,蹑着脚走,
全是空虚,再莫有温柔。
忘掉曾有这世界;有你;
哀悼谁又曾有过爱恋;
落花似的落尽,忘了去
这些个泪点里的情绪。
到那天一切都不存留,
比一闪光,一息风更少
痕迹,你也要忘掉了我
曾经在这世界里活过。